近日,屏山法院受理排除妨碍纠纷案件,为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承办法官带领办案团队深入案涉现场实地勘察,力求客观、公正的处理纠纷。
2011年9月14日,原告肖某的姐姐将承包的插花田土地出租给黄姓老板生产建材,租期10年。2012年原告肖某与其姐姐分户,将插花田的承包经营权确权给原告肖某。租赁期间,被告王某在插花田里安装专属变压器。2022年9月,租赁到期,原告肖某收回插花田土地租赁权,经了解被告王某是专变业主,原告肖某遂要求被告王某将专变迁移,但被告王某仅为口头同意未实际履行。为促成案结事了,承办法官赶赴现场实地勘察,在双方的见证下对相关情况进行确认,对案件基本事实予以固定。经过实地勘察,承办法官对双方争议焦点有了更直观的了解,对案件事实把握更加充分,为进步促成案件调解奠定了基础。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本案圆满解决。
屏山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始终坚持事实求实,不畏艰辛下沉一线了解案情真相,避免纸上谈兵,主动作为,奔走田间地头、企业厂区等现场,了解案情、解决纠纷,纵深推进主题教育“四下基层”活动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