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泸县召开社区矫正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县社区矫正委员会主任陈晓峰,县法院院长、县社区矫正委员会副主任陈刚,县检察院检察长、县社区矫正委员会副主任陈枫以及县社区矫正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和经办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县级相关社矫委成员单位、相关镇(街)社区矫正委员会分别对履职情况进行了工作汇报,县社区矫正委员会办公室通报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情况,对下一步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社区矫正是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完善刑罚执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制度,是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的重要抓手,对预防和减少犯罪,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地融入社会,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强调,要聚焦工作重点,务实工作举措,切实补齐社区矫正工作的短板弱项,进一步完善风险隐患排查研判机制,加强部门之间协作联动,完善社区矫正工作保障体系。要强化统筹协调,压实工作责任,形成社区矫正工作的强大合力,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职能优势,协同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要加强组织统筹,强化履职担当,压实监督责任,健全工作通报制度,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全力推动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