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色达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推动涉法矛盾在法治化轨道上解决,以“检察长接访+简易听证”机制为抓手,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首办环节,防止矛盾累积、信访上行,听证工作取得新进展。
案情简介
信访人扎某某是一名护林员,也是一起故意伤害案的被害人,因犯罪嫌疑人泽某某、普某某误以为是扎某某举报自己被抓而心生恨意,遂将扎某某打伤,案发后双方心存怨气,没有接受相关的调解,扎某某诉请检察机关严惩犯罪嫌疑人,同时要求向自己赔偿道歉、恢复名誉。
在了解基本案情和听取了扎某某的诉求后,色达县人民检察院立即采取“检察长接访+简易听证”措施,在10月30日邀请2名听证员、1名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和公安、林草、涉及乡政府有关工作人员,组织召开简易听证。听证过程中,大家围绕听证焦点就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从法理、事理、情理的角度发表听证意见,并向扎某某阐明法理、解释疑惑。犯罪嫌疑人泽某某、普某某认为检察机关释法说理到位,当即向扎某某赔偿道歉;信访人扎某也表示认可听证会的结果,当场决定息诉、罢访。
听证结束后,信访人扎某某紧紧握住承办检察的双手动激动地说“感谢检察院为我们主持公道,感谢检察官耐心的释法说理,解答了我的疑惑,消解了我的怨气,嘎真切、嘎真切!”一句“嘎真切”是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认可,是色达县检察工作的一个缩影,充分体现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深刻内涵。
此次召开的简易听证,色达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引入第三方力量,形成息诉化解工作合力。同时充分开展释法说理,以“看得见”的方式取得信访人对处理决定的内心认同,促进信访矛盾在首办环节实质性化解的重要举措。下一步色达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推动简易听证工作常态化,实现办案、服务零距离,以检察机关迈出的“一小步”,实现服务群众的“一大步”。
简易听证意义
简易听证是最高检控申检察部门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有效化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依法能动检察、助推诉源治理、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履职方式和创新性举措。
有利于更好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和“浦江经验”。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直接接触群众的重要途径,是“利益平衡”“情义融化”“借力化解”的实践路径。通过在听证过程中与当事人和相关人员面对面进行充分沟通,帮助当事人理解案件的处理结果,从而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此外在听证过程中,案件当事人可以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诉求,同时也可以了解到办案人员的分析和解释,这样可以使当事人更加理解处理结果,从而更容易接受和认可。
有利于更好促进司法公正。检察院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邀请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专家学者、律师、人民调解员或者申诉人所在单位、居住地的居委会、村委会人员及其他社会人士参加,依照规范程序组织案件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处理发表意见,确保案件得到依法正确处理。同时,通过在听证过程中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使案件的处理更加符合公正的要求,同时也能有效避免冤假错案。
有利于更好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落实和完善。人民监督员可以通过参加听证会,对检察机关办案工作进行监督,从而促进检察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也能增加检察机关办案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增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公信力,检察机关也可以在听证过程中总结优化,不断改进和完善办案方式和程序,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同时也可以增强自身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进一步加强自我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