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泸县公证处:携手山西法院 解决执行难问题

来源:泸县公证处 作者:刘露 发布时间:2023-09-20 11:56:57

近日,泸县公证处接到山西省某县人民法院申请,要求协助对位于泸县云龙镇的一处不动产进行查封。

该案涉及一起民间借贷合同纠纷,相关法院已经作出生效判决,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甚至还玩起了“失踪”。山西法院经查明确认被执行人在泸县云龙镇的一处不动产可供执行,为了保障执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法院依法向泸县公证处发函申请办理协助执行证据保全公证。

在详细了解案件过程后,泸县公证处迅速安排公证人员与山西法院的工作人员进行对接,为协助查封事宜做好前期准备。执行当日,县公证处、山西法院、县法院、县公安局相关工作人员和民警按时到达上述房屋所在地,公证人员与法院执行人员共同对被执行人房屋内的每个房间及房间内的物品逐一进行清点并详细记录,摄像人员对房间内的物品和清点过程进行录像。经过4个小时的共同努力后清点完毕,由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对房屋进行查封,之后将依法进行评估、拍卖。

泸县公证处作为第三方全程参与执行过程,增强了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和执行的公信力,消除了当事人与人民法院之间因执行可能发生纠纷的隐患,为人民法院依法执行增添了一份有力的砝码,保证了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顺利完成,得到了当地政府和群众的认可。

 

 


责任编辑:杨睿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