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江县人民法院临港人民法庭立足办好民生实事,践行“枫桥经验”,深入田间地头妥善化解了一起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
2020年11月,被告曹某在白鹿镇柏松村租赁了150多亩土地,用于发展李子、车厘子等种植业。但曹某在租赁土地后,未支付任何租金。2023年4月,原告白鹿镇柏松村村委会便起诉到法院,要求被告支付土地租赁费。2023年5月,该案进行第一次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被告提出租赁的土地并未全部交付使用,未交付的部分应该予以扣除。因双方对租赁土地的面积存在较大争议,且涉及出租土地的农户也较多,故承办法官决定对案涉土地进行现场勘验。
于是,承办法官联合白鹿镇农业农村办、国土所、司法所等工作人员以及部分村干部共同奔赴现场进行实地勘测。“土地关乎着农民的切身利益,一分一毫都很重要,一定要把案件事实搞清楚!”测量当天,气温近38度,田间骄阳似火,但炎炎烈日却挡不住法官一颗炽热的办案心。法官以租赁合同为依据,对案涉土地进行了细致测量,测量工作从上午九点持续至十二点,干警们汗流浃背,身上的制服早已被汗水浸透。
经测量,法官对未实际交付使用的土地进行了扣除,最终双方确认租赁土地面积为120余亩。土地面积已经明晰,法官决定“趁热打铁”,随即在政府工作人员的共同参与下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过2小时的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于2023年8月底前支付欠付的租赁费,今后的租赁费也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这起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人民法庭作为基层法院的派出机构,处于人民法院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前沿和化解社会矛盾的第一线。近年来,合江县法院全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司法前沿阵地作用,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联动辖区政府、司法所、派出所等力量,形成纠纷化解合力,变“坐堂办案”为“实地查看”,从细微处入手,就地组织调解,努力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