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感谢马法官了,我以为执行要花好长时间,没想到这么快我的钱就全部执行到位了!”,从话语中感受到了这位申请人激动的心情。
7月18日,金阳县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当中,仅用12天便完成了从执行立案到执行完毕的全过程,35万元执行案款全部执行到位,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获得了当事人由衷的认可和点赞。
吉某某、文某某与文某某1不当得利纠纷一案,金阳县人民法院受理后,判处文某某1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返还吉某某、文某某工伤死亡赔偿金35万元。判决书生效后,被告文某某1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3年7月5日,金阳县人民法院正式受理该案立案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在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的同时,执行法官通过全国网络集中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文某某1名下的财产进行查询,并根据财产反馈情况果断对被执行人文某某1名下的银行账户采取冻结措施。因所冻结的金额不足以清偿该案全部案款,7月10日,执行法官电话联系被执行人文某某1,耐心对其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可能面临的严重后果,督促其积极主动履行。文某某1这才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表示愿意履行。
7月17日下午,文某某1到执行局办公室,告知执行干警其银行卡上有35万元,但是由于金额偏大,其不敢去取,得知情况后,执行干警驱车带领被执行人到银行将案款取出,并将案款共35万余元现金带到金阳县人民法院,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将执行案款交到申请执行人吉某某手中。
执行工作承载着每一位当事人对生效法律文书的期待与信任,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金阳县人民法院将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的理念,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执行工作难点,实现简案快执,书写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优异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