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两地法院联合执行 异地腾房终和解

来源:四川省合江县人民法院 作者:罗文虎 姚远 发布时间:2023-06-12 11:53:00

近日,合江县人民法院接到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委托,因被执行人温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请求对位于合江县符阳街道某小区房屋的腾退工作协助执行,合江县法院随即指派5名执行干警参与协助执行工作。

经过周密的部署安排,两地法院执行干警共同前往该房屋。进门后,居住在房屋内的温某母亲情绪十分激动,甚至几度落泪,表示不予配合执行工作。经两地干警共同耐心劝导,并予以释法析理,温某母亲态度逐渐温和,表示愿意配合,并用其手机联系上远在外地的被执行人温某。随后,经两地执行干警通过手机联系调解,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即当场支付1万元,并在2023年6月起每月归还1万元,至借款还清为止。达成和解也有效避免了强制腾房造成的财物损失等后果。

本次执行过程中,执法干警携带单兵设备,全程进行录音录像,确保执行规范化、透明化,同时,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兼顾双方利益,既保障了被执行人及其母亲的正常生活,又达到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诉求,取得了各方当事人都能接受的执行效果。

下一步,合江县人民法院将继续把为民办实事理念融入到每一个司法案件中,继续发挥执行大局意识,努力实现执行效果最大化。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