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古蔺法院成功促成一起相邻关系纠纷案件当事人达成和解。
喻某某因其房屋后的排水沟问题,与林某某产生纠纷,双方协商未果,喻某某遂诉至古蔺法院,请求判决被告林某某因按照协议约定和相邻权规定,恢复其房屋后沿的排水沟,并赔偿其因水管断裂导致多支付的水费300余元。
为查明案件事实,妥善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承办法官到案涉房屋进行现场调查走访。
经过双方的指认、辨驳,承办法官了解了双方纠纷缘由和争议所在,并且双方积怨多年,矛盾较深。在调查走访期间,承办法官站在中间立场,分别向双方讲事实、摆道理,一方面向原告讲明诉讼请求的不合理之处,另一方面向被告解释相邻权的法律规定。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由于当事人年事已高,为减轻当事人诉累、防止后续再次发生纠纷,承办法官当即提出让原告找来锄头、铁锹等工具,帮助清理排水沟。至此,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纠纷成功化解。
(周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