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打击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全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扎实推进“减量控大”工作深入开展。营山公安交警大队持续发力结合辖区道路交通特点,组织警力持续开展货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大货车加装改型、超限超载超速、闯红灯、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行动中,大队提前对辖区货车运行特点及规律进行了分析研判,针对货车驾驶人为逃避检查采取躲避、绕行、先观察再运行和利用深夜、凌晨执法空档,试图逃避交警部门打击的情况进行提前部署,参战警员在货车重点通行路段,采取“流+守点”相结合的模式,对超载货车形成围追堵截之势,实现精准打击,严查严处货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形成高压严管态势。
4月6日23时许,营山公安交警在244国道1400公里+100米处查获两台货车严重超载违法行为,经过磅称重,杨某驾驶的川R7***0号重型自卸货车总重92.2吨,超载率197.42%;张某驾驶的川R7***9号重型自卸货车总重93.95吨,超载率202.06%。执勤民警分别对驾驶人杨某、张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使他们深刻认识到车辆超载的交通违法行为存在的巨大安全隐患,要求其在今后的出行中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为自己的安全负责。随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驾驶员作出扣6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并要求驾驶员卸掉超过的核定载物外的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