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民主法制领域改革专项小组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11项改革任务,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丰硕成果。
一是完善制度机制,法治眉山迈上新台阶。制定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重新组建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规范县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管理,实行“局队合一”体制,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力推进。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建立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打造“眉山信访超市”,市信访局被表彰为“全国信访工作先进集体”,丹棱县、洪雅县获评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信访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坚持“小切口”,确保“真管用”,突出高质量,地方立法工作持续加强。
二是加强监督管理,依法行政实现新突破。强化行政复议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集中行使行政复议职责,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走在全省市(州)前列。在洪雅县柳江镇试点建设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推动司法所所长开展法治审核,试点工作顺利通过全省评估。认真落实专项监督,及时出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稳步推进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细化提级案件识别、下沉案件办理、行政争议化解等15项工作机制。
三是强化民主建设,法治环境展现新气象。健全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全市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7.8%,眉山市获评全省平安建设优秀市。持续优化诉讼服务,打造“一站、一网、一号”通办诉讼服务体系,一站式多元解纷新实践经验获最高人民法院主要领导肯定。全面推广律师调解工作,设立19家调解工作室,在册律师调解员141人,共调解案件400件,涉及标的629.8万元。在彭山区试点开展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试点工作获评团中央优秀等次,排名全省第一,成效经验在团中央《全团要讯》刊发,得到团中央第一书记肯定。
(陈俐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