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业态的高速发展和用工模式的不断转变,劳动关系日渐复杂,各类争议案件层出不穷。我国目前实行的“仲裁前置、一裁两审”劳动争议处置机制,是实现劳动者合法权益及时救济、企业健康有序进展的重要保障。
为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关于加强裁审衔接机制建设的要求,进一步紧密法院与仲裁机构的沟通、联系及业务交流,3月30日,宜宾市叙州区法院与区仲裁院联合召开了裁审衔接工作座谈会,区法院副院长吕双江,区人社局副局长黄静,区法院民一庭庭长周娟,区劳动人事仲裁院院长仇宏,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双方充分交流,区法院与区仲裁院分别就近几年全区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裁审情况进行了通报,就实务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了研讨,双方重点围绕仲裁不予受理情形的适用、停工留薪期的认定、双倍工资基数的确定、新类型用工关系的实质、建筑行业用工主体的责任划分、工伤保险待遇赔偿的标准、举证责任的分配、经济补偿金的适用等业务症结各抒己见并达成共识。同时,就裁审衔接工作制度建设达成一致意见,确立了具体联系人,促进信息互联互通,定期开展座谈讨论,深化劳动人事争议中疑难复杂问题的研讨,规范法律适用和统一标准,减少劳动者和用工单位的诉累,有效维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
高效便捷的仲裁与审慎严谨的诉讼有机组合,为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提供了及时、有力的保障,叙州区法院坚持以劳资需求为导向,借鉴学习各地先进的经验做法,主动拓展各项工作机制充分发展,以“法院+仲裁”劳动争议裁审衔接机制为抓手,下一步持续推进与区劳动人事仲裁院及相关部门常态化沟通协作,共同探索完善工作合作机制,合力为建设和谐劳动关系、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