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市场监管局深入开展反食品浪费专项行动,倡导“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良好风尚,同时秉持“浪费必罚、未尽义务必罚”的态度,推动食品生产经营者不折不扣严格依法履责和落实相关规定。
3月14日,内江市市场监管局对某餐饮店作出行政处罚,这是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实施以来,内江市开出的反食品浪费首张罚单。
3月14日,执法人员在对辖区餐饮店检查时,发现该餐饮店未在经营场所内的醒目位置张贴、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标牌,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该餐饮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之规定,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积极践行《粮食节约行动方案》,内江市市场监管局加大宣传,对食品生产经营行业发出倡议,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努力形成文明、健康、科学、理性的餐饮消费理念,同时对食品生产经营者浪费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杜绝浪费主义大行其道。(张珑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