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10个“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即将到来之际,2月27日,泸州、自贡、宜宾三地法院环资审判“纽扣法庭”相聚泸州,共同观摩庭审、座谈交流。
观摩庭审 泸州、自贡、宜宾三地中、基层法院的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30余人、部分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泸州市林业和竹业局等市“林长制”领导组成员单位、部分爱鸟人士代表等80余人现场旁听了泸州中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的被告人詹某某、郑某某等人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狩猎罪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座谈交流 庭审结束后,召开了环资审判“纽扣法庭”工作交流会。 泸州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徐斌,自贡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郑静春,宜宾中院环资庭庭长陈淑玉及泸县法院、龙马潭区法院、纳溪区法院、富顺县法院、江安县法院分管环资审判的院领导、“纽扣法庭”结对法庭泸县牛滩法庭、龙马潭区长开区法庭、纳溪区大渡法庭、富顺县赵化法庭、江安县夕佳山法庭庭长等相关人员参加了座谈。 座谈会上,牛滩法庭、长开区法庭、大渡法庭、赵化法庭、夕佳山法庭庭长分别作了工作交流,对“纽扣法庭”工作开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进行了详细介绍。 泸州、自贡、宜宾中院分别对各自法院进一步加强“纽扣法庭”工作作了安排部署。 三地法院表示 全面落实省法院“纽扣法庭”机制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工作实践,推动“纽扣法庭”工作机制的全流域运行。要加强“纽扣法庭”机制理论的深度研究,发掘机制的内在生命力,充分发挥机制反哺作用,更好地指导工作实践;要坚持守正创新,落实省法院相关工作要求,对本对标,将工作做实做牢。继续挖掘“纽扣法庭”工作机制的深度内涵,扩宽协作范围,在传统司法协作的基础上,创新协作方式,提升协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