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司法部、民政部印发了《关于命名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决定》,决定命名1136个村(社区)为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我县茅溪镇水口街社区榜上有名。这是继箭竹苗族乡富强村之后,我县再获殊荣。
近年来,古蔺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全国“八五”普法规划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大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目前,已推动创成2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下一步,古蔺县司法局将持续升级普法模式,强化基层法律服务保障,深化示范创建引领,推动“德治、法治、自治”融合,不断增强村(社区)干部和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徐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