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规范意识和自律意识。今年以来,峨眉山市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企业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多措并举督促指导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保障食品质量安全。
完善机制促保障。结合法律法规规定和食品安全整体工作规划,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制度,统筹乡镇(街道)、市级各部门职能任务和工作目标,制定工作计划,加强要素保障,确保工作有安排、有计划,做到有的放矢。同时,督促各食品生产经营者结合各自实际,制定落实主体责任管理框架、工作制度计划,在机制上确保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双落实。
培训考核促提升。紧紧抓住能力这个关键因素,通过线上线下各种方式和渠道,分批次、分层次通过专家授课、现场观摩等方式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知识培训教育,并按照规定进行考核。积极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有关规定,加强内部员工教育培训,不断提升管理人员和一线员工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确保岗位和能力匹配,织密织牢食品安全“防护网”。
现场指导促规范。根据食品生产经营风险等级和日常监管情况,聚焦生产过程管控,紧盯管理制度落地,加强现场指导服务。督促指导生产经营者按照“有机构、有人员、有制度、有能力”的要求,建立完善领导机构,配齐配强人员,加强运行管理,抓实质量体系等,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主动排查整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管理机制有效运行并发挥作用。
监督检查促执行。突出监管执法效能,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重点从主体资质、设施设备配备和运行、过程管控、风险排查、人员教育培训等主体责任落实方面,加大日常和专项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整改并验收,形成闭环管理,涉嫌违法违规的依法查处和曝光,通过监管执法倒逼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有力堵塞食品安全漏洞,提高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张云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