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人民监督员管理,进一步规范人民监督员履职行为,更好发挥监督作用,促进司法公正。近日,泸州市圆满组织2019年度人民监督员考核工作,对全市53名市级人民监督员履职情况进行了考核评级。
本次考核严格按《四川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实施办法》要求和省司法厅对人民监督员考核工作部署,市司法局专门成立了考核领导小组指导和监督考核工作,并结合实际制定了考核实施方案明确考核的具体要求,确保考核工作有序规范实施。在考核过程中,人民监督员围绕考核内容对2019年度个人履职情况、参加学习培训情况、遵纪守法情况等进行了全面总结,按时向市司法局提交了《年度考核登记表》和履职工作总结。市司法局考核组对照考核内容,结合人民监督员日常工作情况和年度工作总结,通过调阅人民监督员管理系统信息记录登记情况,征求市人民检察院对监督员履职情况的评估意见,对人民监督员一年的工作进行综合考查、客观评价,最后确定考核等次。经考核,全市53名市级人民监督员,其中10名考核评定为“优秀”等次, 43名考核评定为“称职”等次,考核结果已按规定报省司法厅备案,并向市检察院进行了通报。
2019年,全市共抽选人民监督员263人次,参加检察机关监督评议案件87个、检务活动2次,对检察机关提请监督履职率达100%。一年来,全市人民监督员严格遵纪守法,积极参加教育培训,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参加案件监督,充分发表意见建议,得到检察机关的充分肯定。(罗永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