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蓬溪县召开ODR(在线消费纠纷解决)企业发展工作推进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2-05 10:32:29

为充分发挥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的作用,完善消费纠纷在线消费投诉和处理功能,落实企业消费维权主体责任,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协同共治,营造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12月1日,蓬溪县市场监管局组织13家企业代表召开了2022年ODR(在线消费纠纷解决)企业发展工作推进会,该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段毅出席会议,赤城、普安监管所负责人及消保股全体人员共20余人参会。

QQ图片20221205103325.png

会上组织学习了《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在线消费纠纷解决企业管理暂行办法》,详细讲解ODR企业处理投诉工单的流程,通报了全县ODR企业发展现状以及1-11月份以来的ODR企业消费投诉纠纷办理情况,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剖析,提出了加强业务指导、实行动态管理等措施。

该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段毅就ODR企业发展工作作出重要讲话,他指出:发展ODR企业是创建放心舒心消费城市的需要,也是有效化解消费纠纷的需要,更是企业长远发展的需要。各ODR企业要切实履行消费者维权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安排专人负责ODR系统,做到天天查、随时看,对12315平台推送的消费投诉必须第一时间联系投诉人妥善处置,对处理结果及时在平台回复,确保不超期。同时,要结合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创建活动,切实增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落实首问责任、先行赔付、七天无理由退货等制度,做到诚实守信经营,不断提升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切实将消费纠纷化解在源头,和解在企业。相关业务股室和辖区监管所要主动作为,加强对ODR企业的业务指导和上门服务,切实提高ODR企业平台规范运行效能;同时也要引导更多的大型商超、品牌店、连锁店成为ODR企业,开展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实现消费者合法权益与企业健康发展双赢局面。

下一步,该局将对申请的ODR企业依照《暂行办法》的规定和要求严格把关,确保ODR企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在线消费纠纷快速便捷处置,努力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和获得感。(蓬溪县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陈九林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