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金融秩序,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助力优化地方营商环境,保障金融安全,叙永县人民法院加大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源头化解,联动叙永县金融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多方作用,形成强大合力。原告中国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叙永县支行与被告李某某、吴某某、叙永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被告于2017年1月9日向农行申请240个月一手房安家贷人民币23万元,贷款到期后,被告由于诸多原因未及时归还,某行诉至法院,叙永法院及时委托叙永县金融调解委员会调解,金融调解委员会收到案件当天就启动了调解程序,对本案进行调解,调解成功后,双方握手言和,彻底化解了矛盾纠纷。
自成立叙永县金融纠纷调解委员会以来,在司法局、人民银行及各金融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共调解涉金融纠纷案件150余件,调解成功28件,为叙永金融纠纷化解打下了坚实基础。叙永法院通过诉前委托金融调解委员会调解案件,不仅简化程序,灵活适应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要求,有效降低银行维权的时间和资金成本,同时还减少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对抗性。真正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雷明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