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拒不支付赡养费案件,被执行人李某乙迫于强制拘留的威慑力,与其母亲及兄弟姐妹达成了分期履行赡养费的协议。
赵某某今年90高龄,年老体弱,膝下有四子三女,但独自租住在翠屏区李庄镇不足十平米的棚屋内。赵某某的赡养和生活问题,七子女相互推诿扯皮。赵某某迫不得已向翠屏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七子女每月支付赡养费。经法院审理判决,七子女每月各支付赵某某300元生活费,并平均分摊赵某某的医疗费用。
判决书生效后,大儿子李某甲和六子李某乙拒不履行,赵某某迟迟收不到这两个儿子的赡养费。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甲、李某乙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联系被执行人李某甲、李某乙耐心普法明理,让其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李某甲、李某乙每次都以没有钱为由推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干警通过采取“总对总”网络查控措施,成功扣划了李某甲应给付的费用。因未查找到李某乙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陷入僵局。执行干警及时下社区调查,通过走访了解到执行人李某乙在外打零工,有一定的履行能力。为了加大执行威慑力,2022年 11月9日,在开展集中执行行动时,执行干警赴李某乙家中,将被执行人李某乙拘传到法院。被执行人到案后,声称随便法院怎么处置,就是没钱。执行法官见释法明理无效,决定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措施,并当场宣布拘留决定书。法警随即给被执行人李某乙戴上手铐,准备送去体检和做核酸。李某乙戴上手铐后,终于意识到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迫于强制拘留的威慑力,李某乙立刻表示要与自己的母亲赵某某商量,并要求其他兄弟姐妹到场。
执行法官见案件有缓和的可能,也为了尽量的修补母子关系和兄弟姐妹关系,将赵某某老人及其他子女通知到庭。赵某某及七子女到庭后,执行法官向七子女宣传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并结合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讲明利害关系。在此情况下,李某乙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向母亲赵某某道歉,并表示今后愿意按时支付母亲的赡养费,欠下的赡养费自己和妻子会继续打工偿还。李某乙在执行法官的教育下,写下具结悔过书,该案顺利执结。
据了解,翠屏区法院在开展“决战四季度、全力提质效”专项执行行动中,不断加大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发出《关于敦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公告》,采取集中约谈、集中传唤、集中拘留等强制措施,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形成强力震慑。截止11月10日,共计集中约谈50人次,集中传唤被执行人20人次,宣布拘留14人,执行拘留7人,执结案件35件,执行到位案款4587932.36元。
(邓以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