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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法院努力构建“1+N”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体系,以温情灌溉“海棠花开”

来源: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处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0-28 09:58:34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落地落实。乐山法院与乐山妇联联合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实践基地,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家庭文明建立提供有力的司法保护。

“1”个机制——充分集聚区域智慧与力量

市法院与市妇联联合构建《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协作机制》,以多部门联合作为抓手,有效整合社会力量,构建具有乐山特色的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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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建立实践基地。联合挂牌设立乐山市家庭教育指导法律实践基地,并通过“乐法妈妈普法微课堂”“开学第一课”等线上线下方式,开展家庭教育讲座,沙龙、亲子活动、咨询、心理辅导等,设立“乐法妈妈”信箱用于收集未成年人及家长在家庭生活中产生的困扰,有针对性的引领未成年人家庭提升教育能力。

二是培育人才库。加强对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组织指导,统筹协调各方资源,推动建设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并加强对全市家庭教育指导师的管理和培训,建设市级家庭教育指导培训基地,开展家庭教育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师人才库。

三是强化司法协作。法院联合妇联在11个区县建立家庭教育指导站点,人民法院通过审理案件或在实践基地中发现父母或其监护人存在失教失管或者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在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的同时,转介对口站点,联合为存在问题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N”个基地——推动家庭教育指导多点位覆盖

市法院联合市妇联在全市率先挂牌成立“海棠花开”家庭教育指导法律实践基地,并签署《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协作机制》,实现司法机关、妇联与学校的精准协作。共同分析当前地区存在的家庭教育问题,找出共性特征,共同研究解决并制定方案。并通过互动、案例剖析、判后跟踪回访等形式,在引导未成年人知法、懂法、守法的同时,更能引导广大家长认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努力构建家庭、学习、社会合力育人的良好氛围,打造极具乐山特色的家庭教育指导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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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区法院出台“海棠花开”未成年人保护品牌实施方案,分别在社区、学校挂牌建立“海棠花开”青少年法治教育指导服务站、工作站,联合区妇联、区民政局、区检察院等并引入高校、社会组织力量,建成集家庭教育指导、法治教育指导、矛盾纠纷调解、紧急庇护、救助帮扶、社区矫正法律服务、心理咨询服务等多功能为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打造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支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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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口河法院联合区妇联、区教育局在延风中学挂牌成立全区首个“海棠花开”家庭教育指导法律实践基地,并召开未成年人家庭教育座谈会,与会成员单位就常态化沟通协作、加强维护未成年人保护、增强家庭教育指导等工作进行了深入研究探讨。提出要主动延伸审判职能,积极整合各方力量,构建家庭教育指导联动机制,激活家庭教育新引擎,为金口河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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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研法院在“周坡素质教育基地”联合县妇联、教育、民政等6部门挂牌成立“海棠花开”家庭教育指导法律实践基地,采取“未成年人教育+监护人教育”一并推进方式,每周固定派出法官走进基层开展普法活动;在法院官方媒体平台开设“掌上微课堂”,设置“家庭教育”“禁毒教育”“校园欺凌”“生活安全”等6大板块,为未成年人及监护人提供精准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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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江法院联合县妇联在云吟职中挂牌成立“海棠花开”家庭教育指导法律实践基地,依托“乐法妈妈”宣讲品牌,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引导学生遵纪守法,积极树立法治意识,强化责任担当;通过设立“乐法妈妈”信箱,收集未成年人及家长在孩子成长期间产生的困扰,帮助更多家庭培树科学教育理念,确保家庭教育的正确方向,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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犍为法院联合县妇联、县关工委、团县委、县教育局在玉津小学挂牌成立了“海棠花开”家庭教育指导法律实践基地,基地将以机制建设为引领,强化部门间的联合协作,以将家庭教育为主要抓手,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分类施策,在家庭、学校、社会之间架起无缝沟通的桥梁,实现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常态化、系统化、规范化、精细化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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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川法院联合县检察院、县妇联挂牌成立“海棠花开”家庭教育指导法律实践基地,实践基地将通过线上线下开展家庭教育讲座、沉浸式学法用法游戏体验、法律咨询辅导等活动。同时以基地为依托,针对涉未成年人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监护人失教失管现象,为家长提供一对一的家庭教育指导,充分发挥家庭在未成年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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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市法院将与市妇联等部门继续加强资源整合,健全联动协作机制,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化建设,推动11个区县实现家庭教育指导法律实践基地全覆盖,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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