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遂宁市安居区财政局加大政府采购助企纾困力度

来源:遂宁市安居区财政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0-13 16:32:57

为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工作,助力经济健康发展,根据遂宁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遂财采〔2022〕27号),安居区财政局加大政府采购,全力助企纾困。

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政府采购当事人严格落实上级文件要求,规范资格条件设置,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采取灵活项目整体预留、合理预留采购包、要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等形式,确保中小企业合同份额。通过提高预付款比例、引入信用担保、支持中小企业开展合同融资(政采贷)、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等方式,为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提供便利。严格按合同及时支付采购资金,不得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有效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

提高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要求,货物服务类项目给予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规定的6%-10%提升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6%。政府采购工程价格评审按(财库〔2020〕46号)规定执行,优惠幅度不变。

提高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政府采购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2022年下半年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遂宁市安居区财政局)


责任编辑:陈九林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