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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筠连县法院创新首责工作制,构建全链条闭环式为民司法供给侧

来源:四川省宜宾市筠连县人民法院 作者:曹 建 发布时间:2022-09-30 10:32:55

四川省筠连县法院锚定“忠诚铸魂、铁纪担当”专项活动目标任务,紧盯诉讼服务、审判、执行实践中职能主体众多,一些群众“盲目问”“多头找”“反复跑”等突出顽疾,结合自身实际,探索制定首诉负责制、首审负责制、首执负责制三个《办法》,压紧压实首责干警“第一责任”,延伸打造“办不成事”投诉反映窗口,以全链条闭环式为民司法供给侧服务保障群众“办得成事、办得好事”需求侧,推动全院工作质效、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经验做法写入市中级法院工作报告,获中国法院网、四川法治报等主流媒体报道。

固化主体,群众诉求办理责任由散变聚

通过对首责主体的多方纳入和类型划分,着力解决群众诉求办理主体泛化、对象不清等问题,有效防止事不关己、敷衍应对等不良现象,实现群众诉求办理责任由散到聚的转变。

一是分项明确首诉主体责任。全面统计分析群众在诉讼服务方面诉求的具体情形,以来访、来信、来电、来邮“四个大项”理清群众诉求表达方式,项目化确定首位接待来访、首位拆阅来信、首位接听来电、首位查收来邮的干警为首诉负责人。明确首诉负责人对群众办理查询、咨询、业务受理等诉求承担主体责任,负责启动办理程序,确保群众诉求有人管、有人理、有人办。通过实施首诉负责制,已完成群众诉讼服务方面诉求办理761件次,群众满意度评价98.29%。

二是分层明确首审主体责任。在“一个纠纷一个案件”理念下,深入解剖纠纷实质化解流程,从程序审理、实体审理、示范审理“三个层面”分别确定首审负责人。对撤诉、按撤诉处理等程序审理后当事人再次起诉的案件,调解、判决等实体审理后衍生的案件,以原承办人为首审负责人,继续承担案件办理责任。对五件以内的类案与关联案件、批量案件等按照示范审理原则,由首位办理该类案件的承办人为首审负责人,负责其他案件审理;为兼顾分案均衡,对五件以上的上述案件,可确定多名首审负责人共同负责审理。首审负责制实施以来,已确定首审负责人6人次,办理案件56件。

三是分类明确首执主体责任。以将申请人胜诉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为导向,把是否执行到位作为确定首执负责人的核心标准。对撤回执行申请、和解终结执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就同一个执行依据需立案继续执行的案件,以及分期履行案件后续分期部分需立案执行的案件,由原承办人负责继续执行到位。对批量案件和关联案件、调整承办人的案件、分期履行后续分期部分无需立案但需继续办理的案件,参照前述标准确定首执负责人。在首执负责制办案模式下,已成功执结案件63件,执行到位案款3585.15万元。

固化规则,群众诉求办理流程由乱变序

在系统构建、一体实施思路下,分别建立首诉、首审、首执“三套工作规则”,以清单、导图等形式予以细化,形成群众“一看便懂”、干警“拿来便用”的规则体系,逐项嵌入流程节点,实现群众诉求办理流程由乱到序的转变。

一是明晰首诉负责规则流程。对属于首诉负责人职责的诉求,原则上当场办理,确不能立即办理的明确答复办理期限;对不属于首诉负责人职责但属于本院职责的诉求,明确告知承办主体并帮助预约、联系;对不属于本院职责的诉求,详细告知原因、事由并给予指引、帮助;对不清楚承办主体的诉求,及时请示领导落实承办主体并反馈;对不合理、合法、合规的诉求,依法不予办理并作出解释。对疑难复杂又不能当场办结的诉求,应填报《首诉负责制执行情况登记表》,详细记录群众姓名、具体诉求、办理情况、流转情况、办理结果等内容,由首诉负责人签字归档,做到全程留痕。首诉负责制有效激活了“一站式”现代诉讼服务体系,推动71项诉讼服务质效评估得分达到考核满分值。

二是明晰首审负责规则流程。立案庭收到起诉材料后,应进行检索、查询,发现案件属于首审负责的,于收到起诉材料之日起15日内分流至首审负责人;收案人认为案件不属于首审负责的,于收案之日起5日内申请复核,复核成功的,立案庭重新分案,复核不成功的,收案人继续办理。按前述规则未能发现案件属于首审负责的,收案人于收案之日起5日内申请复核,复核成功的,立案庭将案件调整至首审负责人,复核不成功的,原收案人继续办理。首审负责制对统一裁判理念、实质化解纠纷、减少衍生案件起到了巨大促进作用,推动服判息诉率等4项核心质效指标位列全市法院第一,案件纠纷比下降至1.41,新收案件增幅同比下降15.12%。

三是明晰首执负责规则流程。在执警一体化模式下,执行指挥中心收到执行案件后,交由警务团队完成财产查扣冻、文书送达等初执程序,再将案件流转回执行指挥中心进行关联检索,发现案件属于首执负责的,在2日内分流至首执负责人。收案人认为执行指挥中心未能发现案件属于首执负责的,3日内征求执行指挥中心意见,根据会商意见确定将案件调整至首执负责人或原收案人继续办理。首执负责制切实提升了执行效率,推动10项执行单独考核指标达到满分值。

固化支撑,群众诉求办理问效由虚变实

为确保首责工作制落地落实、见行见效,跟进构建系列配套支撑保障,强化督察问效,保障制度运行顺畅、效能释放,依规定“首”、“首”必有为、为则有效已成为新常态,实现群众诉求办理问效由虚到实的转变。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审委会先后2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首责工作制,将首责工作制纳入“筠法英才”培训计划,通过“法院夜校”“法官讲坛”“部门例会”等分条线、分部门研讨学习,对案件识别、分流等关键岗位进行“一对一”专门培训,确保全院干警对制度吃准吃透、入脑入心。对制度实施实行分布式台账管理,各条线分别建立实施台账,拓展实时统计、实地查验等功能,分管院领导定期组织会商研判,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

二是强化分工配合。建立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庭、执行指挥中心“三个枢纽”,以各人民法庭、各审判部门、各执行团队为分支协同负责,形成群众诉求办理全院、全员、全程工作格局。强化部门负责人把关责任,各部门制度执行情况台账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才能移交存档,倒逼首责主体刚性落实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对岗位调整、分歧解决、任务计算等问题,建立异议处理机制,由前述“三个枢纽”先行处理,重大疑难事项提起分管院领导研究决定,坚决防止推诿扯皮、产生内耗。

三是强化监督考核。在诉讼服务中心及人民法庭上墙公示首责负责制及工作流程,设立“办不成事”投诉反映窗口5个,开通举报热线,明确专人负责群众投诉反映事项流转核查办理,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打造闭环式群众诉求回应链条,已完成13项群众反映事项流转办理。明确督察室、审管办监管职责,定期收集归总制度执行表册、台账,进行统计分析和通报公示,对照制度负面清单开展专项审务督察,将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干警业绩评价,严格进行考核奖惩,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曹 建)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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