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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公安交警公布8月“五大曝光”,看看都有哪些“上榜”?

来源:眉山公安交警支队 作者:贾惠娟 发布时间:2022-08-23 15:51:43

为做好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有效遏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规范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广大市民群众出行安全。眉山公安交警曝光一批事故多发路段、交通安全高风险运输企业、典型交通违法事故案例等,以警示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共同维护出行安全。

一、事故多发路段

1.351国道2857.12米至315国道2859.12米处为事故多发路段。

2.213国道2368.2米至213国道2370.2米处为事故多发路段。

二、高风险运输企业

眉山兴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今年以来,所属货物运输车辆川ZB1607、川Z61021存在多起交通违法行为。

四川省仁寿县交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今年以来,所属货物运输车辆川ZKK390、川Z3PS28存在多起交通违法行为。

三、典型交通违法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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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16日10时许,川AZ3903重型自卸货车行驶到眉山市天府新区青龙工业大道红绿灯路口时,因“闯红灯”的交通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处200元罚款并记6分的处罚。

四、典型事故案例

案例一:2022年8月9日,吴某某驾驶川ZAY***小型轿车在西南网贸港外十字路口处闯红灯与从仁寿城区往满井方向正常行驶的程某某驾驶的电动车相撞,导致程某某受伤,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原因:小车驾驶员吴某某在通过路口时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规定承担此事故全责。

交警提示:闯红灯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不仅严重扰乱正常道路交通秩序,且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请时刻牢记红灯停,绿灯行;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案例二:2022年8月10日,在仁寿大道和学府路交叉口,邹某骑一辆自行车从学府路方向往水体公园方向行驶,在过斑马线时占用机动车道加速冲过路口,当其行驶至第四条直行车道时与车道内正常行驶的白色小轿车发生碰撞,致自行车驾驶人邹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原因:自行车驾驶人邹某因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驶入机动车道,负该事故全部责任。 

交警提示:宁停三分为安全,礼让三分保平安。安全掌握在自己手中,只有提高自身的交通安全意识才是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最有效的举措。

五、终身禁驾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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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惠娟)



责任编辑:杨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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