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遏制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涉牌涉证和驾驶员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涉及酒驾、超载的道路交通事故,为广大群众出行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连日来,眉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根据全国公安机关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安排,集中警力,周密部署,严查超载、酒驾、醉驾、涉牌涉证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取得成效。
8月5日11时30分,在辖区顺江大道查处一起“百吨王”,经核实,罗某某驾驶的川L95***号货车核载31吨,实载102.1吨,超载率229.35%。目前,公安交警部门已对驾驶员罗某某作出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该大队根据重点时段、路段的特点,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逻、全面整治与精准打击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过往车辆的检查力度。8月12日晚,共查获酒后驾驶3起,面包车超员1起,其他违法行为11起。
8月14日下午13时17分,该大队在江白路2公里100米处对川Z1Q***小型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吕某某有酒驾嫌疑。经检测,吕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69mg/100ml。公安机关依法对吕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9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交警提醒: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勿超速超员超载行驶!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家庭幸福,请自觉遵规守法、安全文明出行,切勿心存侥幸,酒后驾车。
(李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