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县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县委巡察对依法治县责任落实的督促推动作用,推进依法治县向纵深开展,南江县率先将法治建设纳入县委巡察工作,对十四届南江县委确定的巡察对象“全覆盖”,确保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有力有序高效推进。
整合法治资源,建立法治巡察人才库。注重统筹协调执法、司法部门法治岗位力量,由县委依法治县办会同县委巡察办、县委组织部建立法治巡察人才库,从法治人才库中抽调人员参加巡察组,归县委巡察办领导和管理,巡察启动前,参加由县委依法治县办组织开展法治建设内容巡察的专题培训,强化对法治巡察人员的政策和业务指导,明确专项负责法治建设内容巡察,推进依法治县与县委巡察相衔接,全面夯实法治建设责任。
突出巡察重点,打造法治综合“体检”。全面梳理制定县委法治巡察内容清单,重点检查法治建设责任落实和政策制定、执法、司法、守法、普法中存在的问题,同步查看县委法治各项决策部署具体推进情况,实行一并巡察、一并反馈、一并整改。充分发挥巡察督促作用,对巡察整改进度缓慢、成效不明显的,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的,将视情况开展法治巡察“回头看”,法治巡察专项检查组通过多形式、多渠道了解法治建设“症结”。
坚持质效导向,强化问题整改落实。每一轮巡察结束后,法治巡察人员就法治建设有关事项的性质认定、政策适用以及发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汇报,对于巡察中发现法治建设中存在的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由县委巡察办、依法治县办及县级有关部门联合协商会诊,研究采取针对性工作举措,加大问题整改意见反馈,督促相关地方和部门抓实法治领域突出问题的整改,深入推进全县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为加快南江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