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凉山州检察院副检察长冯成一行赴美姑院指导重大案件审查工作

来源:美姑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7-14 13:35:23


7月12日中午,凉山州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冯成,第二检察部主任杨晓强等一行人,到美姑县洛俄依甘乡对美姑县人民检察院院正在审查逮捕的一起重大刑事案件进行指导,美姑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光燕、第一检察部相关员额检察官,县公安局副局长王贾甲、法制科负责人及刑警大队办案人员参加了指导讨论会。

微信图片_20220714133311.png


会上,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先汇报了案件办理进展情况和取证工作中遇到主要问题。同时公安局案件承办人就该案办理过程中取证难点等发表了观点。

会上,美姑县检察院案件承办检察官王光燕就案件事实、在案证据、证据采信、案件定性、是否达到批捕条件等各方面作了详细的梳理和说明,并发表了自己的意见。

冯成副检察长认真听取了详细的案情与在案证据后,结合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情况、法律适用等问题,提出了重要意见和建议。为本案下一步的补充侦查、审查起诉等工作提供了宝贵意见和参考。杨晓强主任对案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针对性的梳理和指导,进一步引导和强化了侦查机关的取证方向。

在州检察院各领导的指导下,美姑县检察院与公安机关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强化监督、提高案件质效等方面达成了共识,为下一步案件的侦查办理指明了方向。公安机关按照会上确定下来的侦查补证方案进行进一步的侦查取证,检察机关对在押人员进行进一步的审查讯问,确保证据链条合法、合理和规范。

会议达到了预期目的,收到良好的效果,对案件的圆满查办侦结起诉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今后工作中,美姑县检察院将以本次研讨会为契机,切实落实上级院文件精神,不断提高员额检察官的业务能力,强化证据意识、质量意识,切实提升案件办理质效,确保精准打击犯罪。



责任编辑:杨东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