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法》,切实提升人民陪审员综合能力,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参审作用,增强人民陪审员履行职务的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7月8日上午,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组织召开新任人民陪审员宣誓仪式暨业务培训会,党组成员、政治部(督察室)主任邹小兰主持会议,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代朝金、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何江涛参加会议。
党组成员、政治部(督察室)主任邹小兰宣读了叙州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何春龙等45人担任人民陪审员职务的任命决定。新任人民陪审员在领誓人的带领下,面向国旗,高举右手,作出庄严而神圣的就职宣誓承诺。宣誓后,与会领导为人民陪审员颁发任命书。
会议要求,各位人民陪审员要充分认识《人民陪审员法》出台的重大意义。一是要有担当意识,正确处理好陪审与本职工作的关系。希望大家能够统筹兼顾好本职工作与陪审工作,合理安排好时间,更好的履行好陪审员职责。二是要有学习意识,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能力。人民陪审员来自各行各业,要加强学习法律法规,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与审判人员取长补短,加大对各种矛盾纠纷的化解力度,更好的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三是要有廉洁意识,提升拒腐防变的能力。要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心存正义、做到清正廉洁,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自觉维护司法形象,保守审判秘密,确保司法公正。四是要有大局意识,充分发挥好监督职能作用。人民陪审员是不穿法袍的“法官”,是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代表,要依法行使审判权,同时负责监督审判员规范履职、提高办案质量,促进司法公信力的提升。
新任人民陪审员均表示,今后将继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牢记人民嘱托,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力,做到清正廉洁,充分发挥陪审员的桥梁纽带作用,为司法审判事业贡献一份绵薄之力。
(甘晓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