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环资庭四级高级法官峥嵘一行到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调研指导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并召开座谈会。全市两级法院环资审判条线分管院领导、环资庭庭长及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内江市两级法院环资庭负责人先后交流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推进环资审判工作,切实服务保障我省“四区八带多点”生态安全格局建设,以及贯彻执行《长江保护法》《甜城湖保护条例》,推进沱江流域“纽扣法庭”工作机制建设等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内江中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奉友国介绍了近年来内江法院环资审判工作特色亮点及典型案例培育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省法院环资庭调研组充分肯定了内江法院环资审判取得的成绩,针对环资审判中常见的环资案件识别、典型案(事)例培塑、司法鉴定常见问题、专家辅助人出庭作证、调研成果转化等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工作提示,并对加强环资审判工作提出了工作要求。
一是处理好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树立树牢环境保护优先意识,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司法职责。二是处理好司法审判与服务大局的关系。进一步增强主体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做实做细司法审判职能延伸“后半篇文章”,加大环资审判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典型案(事)例示范引领作用,纵深推进沱江流域“纽扣法庭”工作机制建设。此外,还对环境司法建议、环境修复基地建设、生态环境修复资金管理、“府院”法治共建等热点问题提出工作建议。
奉友国专委对省法院环资庭的指导表示感谢,并要求全市两级法院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上游意识,充分发挥环资审判职能作用,筑牢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屏障,切实发挥“纽扣”法庭桥梁纽带作用,为实现沱江流域“天蓝、地绿、水清”的目标努力奋斗。(顾 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