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筠连县法院不断完善纠纷解决机制,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路径方法,在诉讼中创新引进特邀调解机制,于6月6日向近期选任的9名特邀调解员颁发聘书,标志着特邀调解员正式入驻院机关和人民法庭开展工作。6月7日,筠连县法院特邀调解员成功调解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当事人现场支付物业服务费,该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得以高效妥善化解。
2019年8月31日,筠连镇某小区业主委员会与原告宜宾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委托原告对该小区进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期限为自2019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协议对小区业主缴纳物业管理费的时间、费用、违约金等进行了约定。原告宜宾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依约对小区实施了管理服务。被告李某彬系该小区的业主,原告宜宾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3日、2020年11月30日、2021年10月31日分别向被告李某彬发出缴纳物业费的通知,被告李某彬均未履行缴纳物业费的义务。经多次电话和书面催缴未果,原告宜宾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遂向筠连县法院提起诉讼。
立案后,筠连县法院工作人员了解到当事人有调解意愿,即指派特邀调解员对双方开展调解工作。特邀调解员从法理和情理出发,深入了解双方争议焦点,一方面向原告释明诉讼程序解决纠纷周期相对较长,且诉讼成本较高;另一方面,向被告释明相关法律法规,告知拖欠物业费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经过特邀调解员与当事人的充分沟通、耐心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兑现拖欠物业费。
(何莹 王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