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推荐

仁寿法院与中国(四川)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签订框架协议

来源:仁寿县人民法院 作者:莫秀娟 喻珈彤 发布时间:2022-05-25 09:37:21

5月23日,仁寿法院与中国(四川)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四川知保中心”)签订建立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工作机制框架协议。此举旨在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工作,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切实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经济良性有序发展以及社会和谐平安建设。

1653442690(1).jpg

仁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颜毅(右一)与四川知保中心主任杨波代表签署协议。 

框架协议明确,仁寿法院在四川知保中心设立协助立案点和“知识产权巡回法庭”;聘请四川省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特邀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作为特邀调解员;建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长效工作机制,通过纠纷前端预防化解、纠纷委派委托调解、纠纷审理专业支持等方式,充分发挥各自在司法实践和公共服务的专业领域优势,开展深入合作。

随后,双方就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长效工作机制进行了座谈交流,并就如何落实落细框架协议内容进行了深入探讨。

1653442717(1).jpg

双方表示,将以协议签订为起点,秉承“资源共享、互惠互利、联动保护”的合作宗旨,充分发挥仁寿法院司法审判实践优势、四川知保中心的公共服务和专业领域优势,打造四川知保中心与审判机关知识产权联动保护新模式,用法治思维和方式为辖区企业创新发展保驾护航。

1653442752(1).jpg

下一步,仁寿法院与四川知保中心将围绕框架协议进一步细化相关领域的对接措施,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协议内容真正落实落地。 

1653442780(1).png

随后,颜毅一行还实地参观了四川知保中心知识数字化巡回审理庭、备案企业宣传区、四川创新成果展示区及四川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一站式”服务窗口等,并就相关工作进行了现场交流。

(莫秀娟 喻珈彤)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