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泸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方面的协作, 5月18日,泸县司法局与泸县人民检察院举行会签仪式,共同签署《关于加强未成年人司法行政工作检察监督与协作配合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同时,双方联合成立监督与协助办公室和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办公室,并进行现场揭牌。
《意见》的签署,对于切实保护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杜绝其再犯罪,实现维护社会稳定与促进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有机结合将发挥积极的作用。监督与协助办公室和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办公室的成立则有利于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形成合力,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最后,双方就如何共同做好未成年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深入分析和探讨,并商定在下一步的工作中,立足工作职能,发挥各自优势,加强沟通联系和协调配合,形成推进工作的强大合力,共同承担起未成年社区矫正工作的职责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社会责任。
(何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