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康定市人民检察院学习贯彻 《信访工作条例》

来源:康定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吴月君 发布时间:2022-05-08 22:21:41

 

QQ图片20220508221954.png


“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执政为民,是新时期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新概括,是党开展群众工作的基础,信访工作是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窗口。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新印发的《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推动新时代控申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近日,康定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组织控申干警学习解读了该《条例》,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并对相关工作提出要求。

“学如才识,不日进,则日退”。时代在发展,民族在进步,学习也要与时俱进,持之以恒。12309检察服务中心作为直面群众的窗口部门,要求检察信访工作干警必须具备相应的信访工作能力。《条例》为办理信访提供了依据,基层检察干警尤其要转变观念,强化学习,准确把握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原则和要求,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不断学习积累来增加自己的知识储备,提升自己的政治素养、能力水平,更好的为群众服务、解惑答疑、排忧解难。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将理论知识融会贯通,通过学习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康定检察院干警坚持把学习当作一种工作责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将理论与实践相统一,明确职能职责,有的放矢。把学习《条例》的成果应用到实践中去,在实践中用心探索,以《条例》为指导,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推进司法办案、领导包案、公开听证、司法救助、重复信访治理等工作深入开展,努力做到学以致用,力求实效。

独脚难行,孤掌难鸣”。做好群众信访工作单靠检察机关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下一步,控申干警将加强与其他单位的沟通协作,健全协作配合机制,强化共同责任意识,优化信访事项处理程序,多方面开展业务合作,形成工作合力。通过汇聚多方智慧,积极推进《条例》的宣传及贯彻落实,自加压力,全面落实检察机关群众信访“七日内程序回复,三个月内结果回复”制度,及时有效就地解决群众信访问题,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吴月君)

责任编辑:刘华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