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开展辖区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工作,确保矫正对象“零脱管、零漏管、零犯罪”的三零目标,古蔺县司法局金兰司法所根据辖区实际,探索“基层司法+网格共治”的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模式,有效维护了辖区社会稳定。
金兰司法所作为古蔺县社区矫正工作的基层单元,自2021年11月起,在县司法局和金兰街道党工委的大力支持下,成立组建街道社区矫正对象监管“中枢神经”--金兰街道社区矫正委员会。金兰司法所根据矫正委员会要求,主动与金兰街道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衔接,统筹辖区内网格员全面参与社区矫正工作,通过每月走访、教育帮扶,及时掌握各网格内社区矫正对象日常情况,拓展了社会综合治理网格化工作的深度,也补充了社区矫正管理的有生力量,形成社区矫正“基层司法+网格共治”模式。通过每月网格例会安排、总结,司法所、网格员“双走访、双帮扶”,依法推进了《社区矫正法》和《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的施行,织密了金兰街道社区矫正对象监管的大网,达到了1+1>2的效果。
下一步,金兰司法所将不断细化该工作模式,总结相关成果经验,全面推进辖区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筑牢金兰社区矫正“防火墙”。
(斯德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