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纳溪区司法局组织全区13个镇(街道)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开展社区矫正业务能力测试。镇(街道)司法所负责人、司法协理员共34人参加了考试。纳溪区司法局局长彭仲芳全程监考。
社区矫正作为刑事执行行为,责任大、风险高。纳溪区司法局充分认识到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紧盯“人”“能力”两个关键,采取社区矫正业务知识“月月考”的方式,全员参与、全程跟踪,倒逼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主动学习社区矫正法律法规,提升社区矫正业务能力,推动纳溪区社区矫正工作再上台阶。
(蒋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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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7日,纳溪区司法局组织全区13个镇(街道)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开展社区矫正业务能力测试。镇(街道)司法所负责人、司法协理员共34人参加了考试。纳溪区司法局局长彭仲芳全程监考。
社区矫正作为刑事执行行为,责任大、风险高。纳溪区司法局充分认识到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紧盯“人”“能力”两个关键,采取社区矫正业务知识“月月考”的方式,全员参与、全程跟踪,倒逼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主动学习社区矫正法律法规,提升社区矫正业务能力,推动纳溪区社区矫正工作再上台阶。
(蒋福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