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精神,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12月28日,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检察院、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共同设立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正式揭牌。
随后,检警双方围绕深入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进行座谈会商。在充分讨论协商的基础上,双方结合彭山检警工作实际会签了《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检察院、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细则(试行)》,就加强立案监督与侦查活动监督、加大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力度等重点工作进一步明确、细化。
下一步,公检两家将不断优化理念,积极构建新型良性互动的检警合作体系,共同推动实现检察监督、办案质效稳步提升,为推动实现平安彭山、法治彭山建设贡献公检力量。
(张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