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您们,帮助我们争取到了3万元司法救助金,我父亲治病的钱有着落了。”2021年12月10日,仁寿县检察院向一起交通肇事案刑事被害人陈某某发放司法救助金3万元,陈某某的儿子现场接收。
据悉,该司法救助线索系该院刑事检察部门在办案中发现,后移送该院控申部门进行办理。该院控申部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进行调查走访,了解到,伤者陈某某今年52岁,原本是一名装卸工,是家中的主要劳动力。在2021年8月在一次车祸中受伤,事故导致颅脑及身体受伤,经鉴定,人体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经过治疗陈某某基本处于植物人状态,陈某某在医院治疗期间花去治疗费10余万元,因对方驾驶员无赔偿能力,仅支付医药费2000元,且因对方驾驶员系酒后驾驶,保险公司在事发后仅紧急垫付一万元。
陈某某治疗所花去的医药费大都是向亲戚、朋友借支,因无钱继续在医院治疗,现陈某某已被接回家中养病,但陈某某每天仍需花费药费几百元。陈某某的车祸事故也造成其家庭也失去了重要的经济来源,让本不富裕的家庭更加雪上加霜。
据了解,为陈某某能得到持续有效的治疗,仁寿县检察院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使得案件在受理后7日内快速有效办结,资金拨付在5日内审批完成。随后,该院工作人员在第一时间将救助金3万元送到被救助人家属手中。在接到救助金的一刻,陈某某的儿子的眼中饱含热泪,感谢检察机关解急救困,并为检察机关主动作为点赞。
(薛丽 魏天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