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23日,省级“枫桥式司法所”第七调研组组长、宜宾市司法局四级调研员王雪梅一行6人莅临眉山市调研省级“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牟锐,县(区)分管领导、司法局主要负责人等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前往眉山市东坡区司法局尚义司法所、太和司法所、彭山区司法局江口司法所、丹棱县司法局杨场司法所、洪雅县司法局洪川司法所等该市申报的第二批省级“枫桥式司法所”的10个点位,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听取介绍、座谈交流等方式,详细了解了该市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调研组指出,眉山市对省级“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高度重视、部署有力、推进有序、成效显著,特别是对充分结合地域特色以市县(区)共建的形式,联合打造特色亮点司法所的工作模式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存在的不足之处提出了很好的建议意见。希望眉山继续扎实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逐步实现全市建成规范建设好、人员力量强、服务质量优的新时代高品质司法所,不断满足基层人民群众对法律需求的新要求和新期待。
(文晓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