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泸定县人民检察院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将公开听证作为常态化办案机制,在案件办理中坚持“能听证、尽听证”,以案件公开促司法公正,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法律的温度和司法的尊严。
2021年10月29日,泸定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公开听证。会议由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左雪梅主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人民监督员等到场参与听证。
该案是一起因伤害引起的被害人致贫案件,被害人伤情严重且年岁已高,犯罪嫌疑人家庭困难无力履行全部赔偿责任,被害人因受伤害目前已无力支付后续的医疗费用。此次公开听证,目的是请各位听证员围绕“是否对该案被害人进行国家司法救助”发表意见。听证会上,左雪梅副检察长就我院近年来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情况向各听证员作了介绍,承办检察官对案件基本情况、审查认定的事实和证据、被害人家庭的困难情况及给予救助的法律依据进行了充分阐述。
各位听证员在全面了解该案后,围绕该案被害人家庭的实际困难,根据案件事实,分别发表了意见。大家一致认为对被害人进行司法救助,一方面能使其感受到来自于党和政府的关爱,并帮助其度过生活上的难关,另一方面有利于平息社会矛盾,提升司法公信力。与会听证员经过讨论,同意检察机关对该案的被害人进行司法救助,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2万元。
左雪梅副检察长对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人民监督员参与本次听证会表示感谢,并对听证会进行总结:公开听证是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更多需求,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更是检察机关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重要途径,通过听证员参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使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下一步,泸定县人民检察将持续落实公开听证制度,推动听证工作规范化,加强硬件设施配备,推动听证释法说理高效化、便捷化。同时,进一步拓宽司法救助渠道,全面提升检察机关办案质量和公信力,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充分彰显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努力让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检察机关带来的司法温度以及法律的公平与公正。(魏浩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