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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人民政府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分工

来源:内江市人民政府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1-03 08:25:38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

 

内府办发〔202144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内江经开区、内江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印发给你们。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028

 

 

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分工

 

  市长  李丹

 

    领导市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工作,分管市审计局。

 

  常务副市长  何政

 

    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协助市长分管审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含粮食和物资储备)、财税、金融、国资、统计、应急管理、安全生产、自然资源、城乡规划、政务服务管理、公共资源交易、政务督查、信息公开、机关事务管理、对外联络等工作,以及区域协作综合协调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研究室、市大数据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自贸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储备局、市配套成渝办)、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统计局、市应急局(市安办)、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林业局)、市政务服务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新闻办、市大数据中心、市政府驻外机构联络处、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市政府驻成都办事处等单位。

 

    联系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监委,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市委目标绩效办、市税务局、国统内江调查队、市消防救援支队、人行内江市中心支行、内江银保监分局和各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市属国有企业等单位。

 

  副市长  张建萍

 

    负责科学技术、乡村振兴、供销、再生资源绿色循环经济等工作。分管市科技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供销社、西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等单位。联系市科协等单位。

 

  副市长  杨绍文

 

    负责国安、司法、社会稳定、信访、人民防空及国防动员等工作。领导市公安局工作。分管市司法局、市信访局、市人防办等单位。联系内江军分区、市法院、市检察院、内江国安局、驻内部队。

 

  

  副市长  张永

 

    负责教育、卫生健康(中医药管理)、常态化疫情防控、文化、旅游、广电、医疗保障、体育、精神文明、妇女儿童等工作。分管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文物局)、市医保局、市体育局、市文旅公司等单位。联系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在内高等院校、广电网络内江分公司等单位。


  副市长  徐炼英 

 

    负责农业农村、民政、退役军人事务、气象、方志、民族宗教和残疾人等工作,协助负责乡村振兴工作。分管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局、市政府民宗局、市农科院和内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等单位,协助分管市乡村振兴局。联系市气象局、内江水文局、市残联和市红十字会等单位。

 

  副市长  陈万见

 

    负责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业经济、信息化产业发展、交通运输、发展改革(航空、铁路、能源)、电力、通信、烟草专卖、军民融合发展、生产事故防范处置等工作。协助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交通口、能源口)、内江高新区等单位。协助分管市应急局。联系市公务员局、国网内江供电公司、中石油内江分公司、中石化内江分公司、电信内江分公司、移动内江分公司、联通内江分公司、铁塔内江分公司、通信服务内江分公司、内江烟草专卖局等单位。

 

  副市长  毕胜

 

    负责商务、市场监管、食品药品监管、民营经济、经济合作、口岸物流、服务业、外事、对台、国别合作园区建设、自贸试验区建设等工作。分管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食品安全办、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市经济合作局(市外事办)、市政府台办、内江经开区、内江国际物流港服务中心、大千会展公司等单位。协助分管市自贸办。联系市工商联(商会)、内江海关、市邮政管理局、邮政内江分公司、市侨联、市友协等单位。

 

  副市长 马炬

 

    主持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委工作。

 

  秘书长  蒋学飞

 

    协助市长处理市政府日常事务。负责政府信息化、保密工作。协助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研究室、市大数据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自贸办)。联系市政府新闻办。

 

    为保证市政府工作高效运转、班子成员之间工作相互补位,增强工作实效性,特建立工作AB岗制度。具体职责为:一方外出时,由相对应副市长履行其工作职责;一方工作繁忙时,相对应副市长应主动配合承担相关工作;遇职责范围内重大事项可优先与相对应副市长共同协商探讨,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根据市长安排,其中一方可单独承担相对应副市长职责范围内的单项工作。

 

    具体安排如下:

 

    常务副市长与工业口副市长互为AB岗;

 

    教文卫口副市长与商贸口副市长互为AB岗;

 

    农业口副市长与住建口副市长互为AB岗;

 

    政法口副市长与秘书长互为AB岗。

 


责任编辑: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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