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拿到了拖欠工资,解决了燃眉之急,心里总算踏实了。”近日,仁寿县人民检察院与县人社局、县公安局文宫派出所多方协调,协力为73名农民工追回被拖欠的工资35万余元。
据悉,2021年9月初,仁寿县检察院接到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移送线索,称周某某、张某某等73名农民工到县人社局反映任某拖欠工地小包工头和其他人工工资30余万元,且任某一直不出面解决问题。后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将任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一案线索移送县公安局调查处理。期间,县检察院积极协调县公安局处理任某拖欠农民工工资一事。
经县检察院、县人社局、县公安局文宫派出所多次协调沟通并阐明利害关系,任某最终认识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并表示愿意主动筹集资金支付农民工工资。2021年9月29日上午,在县检察院、县人社局和县公安局文宫派出所办案人员见证下,现场发放了73名农民工工资351334元。
该案是该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的决定》和县委政法委《构建“多元共治、三位一体”农民工工资保障体系的实施意见》实施以来,首例由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和县人社局等多部门多方联动,在刑事打击前共同推动解决的农民工工资纠纷案件。
据了解,今年以来,仁寿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支持起诉等检察职能,协调督促县人社局及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清理专项行动,通过溯源治理、部门联动,办理支持起诉和诉前协调案件28件101人,涉及金额85万余元,以实际行动践行为民宗旨,实现司法为民。
(魏天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