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白玉法院始终坚守“让群众少跑腿”的诉讼服务理念,主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5月6日,白玉法院第二审判团队法官将“巡回法庭”搬进乡镇、企业,将司法服务送到群众身边,送进群众心里。
上午10:00,一起长达五年未果的买卖合同纠纷在乡政府会议室搭建的简易审判庭里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办案法官耐心劝导、释法析理,双方情绪逐渐缓解,办案法官针对双方的焦点问题提出建议,得到双方当事人认可,被告承诺于5月31日前履行还款的义务,并签订调解协议。
下午13:00,审判团队将“巡回法庭”从乡镇搬进了企业,调解标的为828888元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承办法官在双方确认基本事实的前提下,积极同双方进行沟通,力求双方当事人能达成一致,促成调解。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约定分三个阶段完成还款义务,但对于诉讼费用承担存在分歧,承办法官决定给予双方当事人冷静的时间思考利弊,在下一步工作中达到以最圆满的结果定分止争。
下一步,白玉法院将继续发挥巡回审判职能,增强司法为民的意识,合理安排“巡回法庭”案件审理地点,做到百姓需要在哪里,工作就开展到哪里;矛盾纠纷在哪里,司法服务就延伸到哪里,切实将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