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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滑雪起纠纷 “云上金顶”护权益

——峨眉山旅游环保法庭高效调解一起旅游滑雪纠纷
来源:峨眉山市人民法院 作者:张文佳 发布时间:2021-09-14 17:29:40

旅游滑雪起纠纷 “云上金顶”护权益——峨眉山旅游环保法庭高效调解一起旅游滑雪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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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作为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冬季前来游玩、滑雪的游客不在少数,如果不慎在滑雪场发生意外怎么办?作为一名游客,如何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到峨眉山旅游,发生涉旅纠纷不用担心,峨眉山旅游环保法庭为游客提供“云上金顶”一站式多元解纷服务,满足游客及当事人的司法需求,为建设“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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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刘某甲与家人同行上峨眉山游玩,并带孙子前往旅游公司经营的滑雪场滑雪,因担心孙子(未成年人)在滑雪场的安全,刘某甲在滑雪场内边缘地带等待时被刘某乙撞倒,造成刘某甲粉碎性骨折,后经鉴定中心鉴定刘某甲伤情为十级伤残。双方就赔偿金额和赔偿事项协商无果后,同年8月,刘某甲将刘某乙、旅游公司、旅游公司冰雪娱乐分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三被告共同赔偿原告因人身损害造成的各项损失共计12.5万余元。

庭审过程中,通过双方的事实陈述,承办法官认为,在本案涉及的娱乐体育休闲活动中,活动参与者(侵权人与被侵权人)对娱乐安全都负有高度注意义务,娱乐场所的提供者也应尽到安全保障责任,以共同防范危险事件的发生。因此本案原被告都负有相应的责任,本着“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司法原则,承办法官在休庭期间对双方进行耐心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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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分别与双方做思想工作,分析双方争议焦点,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原被告终于均作出了让步,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刘某乙就此次事故一次性赔偿原告5.7万元(前期垫付医疗费0.2万元,剩余5.5万元当庭支付);被告旅游公司冰雪娱乐分公司前期为原告垫付的2.4万元医疗费不要求原告返还;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请。

直至晚上八点,被告刘某乙当庭履行自身义务,该案圆满调解结案。

为高效解决景区内各类涉旅纠纷,去年以来,峨眉山旅游环保法庭创新打造“云上金顶”旅游环保审判品牌,以“科技云”“法治云”“生态云”三朵云为抓手,将“云技术、法治思想、新发展理念”与司法审判高度融合,进一步健全服务体系、深化诉源治理、保护生态环境,为建设全国首家“无讼”5A景区提供了高效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

下一步,峨眉山旅游环保法庭将继续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深入开展“法官送法进景区”“巡回审判”“法官夜话”等法治宣传活动,妥善化解各类涉旅纠纷,积极引导景区群众和经营者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构建司法服务保障“旅游兴市”2.0版。

(峨眉山市人民法院 张文佳)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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