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下午,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吕杰,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孔祥贵一行莅临眉山市调研社区矫正工作。市县检察院、人大、政协、司法局相关负责人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前往该市仁寿县社区矫正中心、普宁司法所进行实地调研,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日常工作开展情况,查看社区矫正对象档案,与基层工作人员就工作中现有的困难与问题进行了交流。座谈会上,市县检察院、司法局负责人就社区矫正总体工作及法律监督情况进行了汇报,县人大、县政协就推动社区矫正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
调研组一行对该市社区矫正工作表示充分肯定,并就下一步如何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提出了要求。吕杰副检察长指出: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大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衔接配合,强化对下指导,检察机关要将社区矫正作为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重要职责和举措。
二是强化工作力度,提升检察监督能效,研究拓展新机制新办法,在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上下足功夫,深化法律监督,提升社会治理效能,达到双赢多赢共赢局面。
三是注重协调配合,创新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继续探索完善、研究解决社区矫正监管中新问题新矛盾,构建信息沟通、通报、服务社会大局等机制,坚持守正创新,着力建设跨区域监督管理协作机制。
四是加强信息化建设,积极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做好配套改革,要主动思考谋划,牢牢把握改革方向,做好检司两家信息互联先行先试。
孔祥贵副厅长指出:
一是整合多方力量。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委员会及委员会办公室统筹协调、指导督导的作用,整合成员单位力量,各司其职、互动协作、紧密配合,合力推动《社区矫正法》落地落实。
二是创新队伍建设。市县司法局要做好人员、设备、工作阵地的统筹与协调,勇敢尝试、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出一条符合地方实际的专职队伍建设道路。
三是落实常态管控。结合前期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巩固社区矫正整治成效,务必坚守原则与底线,严防社区矫正对象发生脱管漏管、肇事肇祸行为。
四是强化协调联动。建立健全司法行政系统与检察机关协调联动机制,完善信息沟通渠道,自觉、主动接受法律监督,实现社区矫正工作新跨越新提升。
(雷廷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