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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关系需维系 利剑执行护出行

峨眉山市法院强制执行一起相邻权纠纷
来源:峨眉山市人民法院 作者:张文佳 发布时间:2021-09-10 10: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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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峨眉山市法院重拳出击,出动执行干警、法警二十余人,强制执行一起相邻权纠纷,当场拆除了被执行人恶意搭建、妨碍通行的木质墙,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黄某甲的房屋与黄某乙的房屋前后相邻,黄某乙房屋后檐系黄某甲进出的唯一通道。因两家人产生矛盾,黄某乙将自家房屋木质墙壁移至檐坎外沿,导致通道变窄,黄某甲通行困难。经多次协商无果,黄某甲诉至峨眉山市法院,请求黄某乙拆除新修建的木质墙壁,恢复通道。后,法院判决“黄某乙拆除墙壁,退后至自己房屋房后檐柱处”。

判决生效后,黄某乙未主动履行自身义务,黄某甲向峨眉山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黄某乙拆除木质墙。

收到执行案件后,执行法官考虑到该案系邻里纠纷,矛盾宜解不宜结,便多次与黄某乙沟通,督促其主动履行义务,但黄某乙对立情绪严重,在执行期间未主动落实相关整改措施,市法院执行局决定采取专项执行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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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日上午,峨眉山市院执行局组织执行干警、法警二十余人前往现场,准备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现场可以看到该出行通道非常狭窄。执行局联系双福镇司法所、双福村村委会的工作人员,一同到黄某乙家中对其进行法律释明工作。赵忠局长现场向黄某乙释明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但黄某乙及家属在调解沟通过程中仍情绪激动,对抗思想严重,为确保围墙强制拆除工作顺利进行及现场人员安全,法警将黄某乙及家属带离施工现场并进行了批评教育。在执行法官的调度下,工人开始进行拆墙及路面平整工作。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执行干警们始终坚守执行一线,只能就地就餐。直至下午6时,该通道的木质墙被依法强制拆除,退后至黄某乙房屋房后檐柱处。

邻里团结是非少,家庭和睦百事业。希望通过此次拆除“新”墙专项行动,也能拆掉隔阂在两家人心中的“心”墙,重塑和谐邻里关系。峨眉山市法院也将继续讲人情、明法理,让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得到妥善解决,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司法力量。

(峨眉山市人民法院 张文佳)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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