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水平,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近日,潮河镇组织辖区内人民调解员开展业务培训,镇综治办、司法所工作人员、专兼职人民调解员及15个村(社区)辅警等30余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会上,潮河司法所负责人结合“枫桥经验”的主要做法,引用实际案例,围绕《人民调解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知识,从人民调解的工作原则、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案件范围、受理民间纠纷的条件、受理后纠纷的归属管辖和调解文书制作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讲解。潮河派出所民警和潮河镇综治办主任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镇政法委员就人民调解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各位村(社区)人民调解员在调解工作中一定要注重工作方式方法,对于当事人提出的无理要求,要结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加强宣传引导,做好解释工作,耐心疏导,防止矛盾纠纷恶化升级。二是调解员自身要加强学习,学以致用,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培训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内容深入浅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案例分析及讲解贴切,操作运用性强,对今后的调解工作具有积极的借鉴作用和指导意义。
(潮河司法所 陈 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