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深化镇、村两级矛调工作,在镇村两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中实现了中心规范化建设、制度高效化运行、队伍专业化增强。
融合各类资源,实现中心规范建设。在镇级层面,依托综治中心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对全市13个镇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进行规范化建设,整合公共法律服务、便民服务等资源,积极引入民警、网格员、综治队员、驻村律师等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在村级层面,对辖区各村(社区)“群众工作之家”“法律之家”以及“家和促进”单元进行融合完善,实现全市80%以上村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规范建设。
发挥调解职能,完善多元化解机制。建立健全分析研判机制,镇(街道)协调中心每月组织法律顾问、社区民警、网格员、相关村(社区)干部等召开分析研讨会,将收集到的矛盾纠纷分类建立蓝、黄、橙、红纠纷台账,确立责任办所和责任人,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度。同时落实排查防控机制,坚持每周开展矛盾纠纷隐患拉网式排查。街道协调中心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主动筛查“网络理政”“民生服务热线”等平台转办问题矛盾纠纷。截至7月底,全市镇村两级共计受理调解11848件纠纷,调解成功11844件,成功率达99.97%;共计开展排查5634次,成功预防矛盾纠纷862件。
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全市202个村(社区)全面完成“一村一法律服务管家”聘任工作,专人专项,收集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对接村(社区)法律顾问,为群众提供更优质、更及时的法律服务。持续推进“一村一律师”工作,选派业务骨干律师深入基层坐班值守、走访摸排,努力提升法律服务专业化水平。截至目前,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累计坐班2095次,开展法治讲座189场,免费提供法律咨询3549次,化解矛盾纠纷335件。同时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调解专家队伍,把有调解经验、责任心强、热心为群众办事的同志吸收到调解队伍中来,建立个人调解工作室、示范调解工作室,不断增强调解工作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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