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泸定法院冷碛法庭成功调解了两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这两起案件的被告系同一人,且向两位原告分别出具了借条。其中,在原告吴某诉被告安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中,原告提交的借条金额与被告所述欠款金额竟然并不吻合。
为了充分保障诉讼当事人权利,厘清案件、查明事实,审判人员主动向派出所了解相关情况并调取证据。
调查过程中,具有丰富审判经验的承办法官发现原告吴某通过合法手段获取高额利息,并要求被告在出具的借条中,将高息算入总借款本金。由此导致原被告双方对于借款金额认定不一致。
最终,在法官的核实以及证据的印证下,原告同意将高息部分去除,被告返还本金及按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即可。两起案件均圆满解决。(吕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