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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古蔺县司法局为刑满释放人员铺就回家路

来源:古蔺县司法局 作者:叶小凤 杨波 发布时间:2021-07-23 17:28:57

“我对不起孩子们啊,这么多年我没有尽到做母亲的责任,一直没得脸回来......”唐女士万万没想到,再回到金兰街道新店子村,再见到亲人已是30多年后的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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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多年前,家住新店子村5组村民唐女士,因家庭贫困,外出务工便再也没有回过位于金兰街道新店子村5组的家,留下2个年幼的孩子和丈夫艰难度日。在外漂泊的唐女士又因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出狱后,将近“古稀”的唐女士却无家可归。

“回家路”漫漫其修远兮

唐女士离家时,两个孩子尚且年幼,由于缺乏母亲照顾与关怀,身体不好的父亲在10年前已去世,两个孩子由其丈夫兄弟抚养,可想孩子们生活有多艰难。因为家庭贫寒,孩子没有得到良好教育,早早就辍学外出务工,至今未成家。对于“从天而降”的母亲更是充满怨恨,不愿接受。对于乡风纯洁的村民,知道唐女士当年抛夫弃子的行为都嗤之以鼻,再加之还是个刑满释放人员,更是不愿意其回到新店子村;而唐女士的娘家人,对于突然“冒”出来的亲戚更是不愿收留。

用情与法铺平“回家路”

唐女士服刑所在的成都女子监狱在前期就与金兰街道联系,介绍了她的情况。街道办得知消息后,迅速联系新店子村,核实情况。因为唐女士离家多年,没有与家人亲戚朋友联系过,一直杳无音信,又因多次人口普查,唐女士户口早已注销,她在新店子村村民心中已慢慢被淡忘。村干部通过走访老一辈群众才核实确有此人,儿子不要,亲戚不要,邻居不愿其回村,难道唐女士真的要在外漂泊,孤独终老吗?

不能抛弃,不能放弃,用法、理、情铺就回家之路。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告知其两个儿子,不管母亲有没有尽到抚养义务,他们都有赡养母亲的责任,如果不让母亲回家,不赡养母亲就涉嫌触犯法律。又告知其小叔子,目前他们居住的房屋是唐女士离家出走后其丈夫修建,其房屋系唐女士和孩子的共有财产。村干部们又多次打电话与其两个孩子沟通,虽然母亲有错在先,但血浓于水,亲情是无法割断的,最终其子接受了母亲。村干部们还通过做周围邻居工作,劝说大家再给唐女士一次机会,重新接受她,接纳她,最后善良的村民同意其回到新店子村,让她有个栖身之地。

通过自身努力活出尊严

考虑到让唐女士真正回归社会,过上正常生活,新店子村让唐女士书面申请半年低保,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又与新店子村兴隆田蔬菜种植园联系,让唐女士进园务工,也是让她通过自己的双手活的更加有尊严。

所以,我们才有开始看到的一幕,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与亲人抱头痛哭,极尽忏悔。最终在街道办、司法所、村两委干部共同努力下,这个故事才有了圆满结局。

(叶小凤 杨波)

 


责任编辑:唐方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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