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至今日,仍然有人相信“天上能掉馅饼”,却不知此“馅饼”可能让自己身陷囹圄。7月21日,筠连县人民法院一审以偷越国境罪分别判处6名被告人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宏听说在缅甸赌场工作轻轻松松便能月入过万,2020年4月,在与朋友聚餐时,被告人王某宏提议一起到缅甸赌场“上班”,被告人王某涛、陈某伟、谢某明、余某潇、贾某植听后欣然答应,一同前往缅甸“找大钱”。之后,被告人王某宏等人在未办理出入境手续的情况下,从筠连县出发,在宜宾乘坐飞机到达云南省西双版纳,再转乘私家车到达西双版纳勐海县,最后通过乘坐汽车和步行的方式通过边境小道偷渡出境到达缅甸小勐拉。
偷鸡不成蚀把米。据6名被告人供述, 6人上班一个月,不仅未拿到工资,还因其他事情被关进当地看守所,每人缴纳人民币10万元取保金才得以脱身,其间,被告人谢某明身患疾病却未得到任何医治。2020年8日,被告人王某宏等6人不得不陆续通过口岸或偷渡的方式回到国内。
法院审理认为:6名被告人违反国境管理法规,结伙偷越国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偷越国境罪,依法应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鉴于6名被告人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四川省筠连县人民法院 古静 陈敏 王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