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彭州市司法局天彭司法所联合天彭街道拆迁办、柳河社区、驻村律师成功调解一起因搬迁安置产生的家庭纠纷。
原来彭州市天彭街道居民肖某元的房屋,被纳入城市有机更新项目搬迁范围。肖某元是眼部残疾人员,一直由其妹肖某清照顾他的日常生活及生病护理。因此,肖某元决定由肖某清代其全权负责搬迁事宜。但肖某元还有一个弟弟。兄妹三人就肖某元的生养死葬,以及肖某元百年后房屋所有权归属问题产生分歧,僵持不下,于是申请调解。
司法所得知具体情况后,和驻村律师一起耐心地向当事人解释了相关法律法规,拆迁办向当事人解释了搬迁政策,社区也为当事人争取了最大的权益,最终在在场人员的不懈努力下,兄妹三人自愿达成协议:肖某元的生养死葬由肖某清全权负责,肖某清全权办理房屋的搬迁相关事宜,安置房所有权登记到肖某清名下,肖某元享有永久居住权。此次调解使肖某元的老年生活得到了较好保障。
(彭州市司法局 阳运廷)